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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简章
日期: 2025-02-15      信息来源:      

一章 总则

院校名称:沙洲职业工学院

招生代码:1278(江苏省)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所有专业学生均在本部就读。

简介: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苏州张家港市。环境生态秀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食宿条件优越。设有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纺织服装与材料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字化与微电子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学院35个专业。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沙洲职业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二级学院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开展实施各项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学纪委监督下合法合规开展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高考报名情况、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需求等因素,审核后,确定提前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报名条件:已参加2025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且符合我报名条件的生均可报考。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普通类专业须达到9门及以上合格,艺术类专业须达到6门及以上合格。其中,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艺术类专业。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志愿填报:考生务必于20253月6日至8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gk.jseea.cn),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采取“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加分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采取“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加分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校测方式:凡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校测,未参加校测的考生不予录取。校测由我校自主命题进行考核,校测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考试时间为:第一轮校测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第二轮校测4月13日上午9:00 至11:00。校测考试费用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综合评价办法:学成立综合评价小组,抽取5名教师对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进行研究分析和集体评议,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同分时辅助参考。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招生网“提前招生”专栏下载《沙洲职业工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签字确认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志愿填报结束后2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782023973@qq.com逾期不接收加分申请材料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2025年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则将违规情况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

1.考生总成绩

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校测成绩+加分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校测成绩+加分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合格=15分,不合格=3分;物理、历史科目:合格=10分,不合格=3分;其它科目:合格=7分,不合格=3进行分值转换。总分为100分。

校测成绩:校测满分为100分。

加分政策:

1政策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1)烈士子女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本类加分仅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2)非政策性加分:1)高中期间地市级及以上官方机构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创新大赛等获奖可加10分2)高中期间荣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可加8分。3)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省比赛前八名体育特长生可加5分。本类加分仅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上述两类加分政策合计总分,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2.录取原则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低于130分不予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低于260分不予录取。

普通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校测成绩、合格性考折算总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总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3.第一轮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4月9日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录取原则和第一轮被录取的考生相同。我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在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学费标准:学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2002]369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资助政策:学校落实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建立育人导师制度,实施学业导学、就业帮扶、健心援助等重点帮扶行动。在保障型资助上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置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还设有浦项奖学金、阳光午餐、春节慰问金、党员关爱基金、学费减免等资助。学每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第七章 附则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招办咨询电话:0512-56730120,传真:0512-58251098

监督电话:0512-56730023,762953518@qq.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szit.edu.cn/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15600,联系人:周老师

本方案由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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